一、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,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。未经公安批准,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。
二、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,防止曝晒和雨淋、猛烈撞击、包装破损,不得倒置。严禁与还原剂、促进剂、有机物、酸类、胺类、易(可)燃物等同车混运,尤其是促进剂。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搬运时要轻装倾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禁止震动、撞击和摩擦。
三、拥有齐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,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,不得超装、超载,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,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,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,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,不得强行超车。 运输车辆装卸前后,均应彻底清扫、洗净,严禁混入有机物、易燃物等杂物。